在7月9日,我去补习班上课,到了之后,令我十分意外,因为我遇见了我好久没有见到的朋友, 而且他还邀请我下了课去他家玩,我不好推辞,也就只好跟着他去了。
在路上,他总是来抢我的薯条,(事先说明,我们是一起买了KFC才向朋友家出发的。)他力气比我大,我抢不过他,没办法,我只好以“强制压迫”战术,把他的手“牢牢地”定在了装薯条的纸袋上面,让他“无处下手”,他也不甘心就这样抢不到薯条了,他反而用嘴去吸我的可乐,我不想让他喝,(不是我小气,因为他也有啊!)害得我白白洒了好多的可乐,我想哭,又不敢哭,我想给朋友一个面子,所以没有哭,到了还很热,唉……
到了以后,我们先看了一会儿电视,看电视时,我们比谁能把人腿给抬起来3秒钟,我们不分上下。最后,以我的悲剧结尾:我的头撞在遥控器上了……
之后,我们写了1个小时作业,我不会问问他,他不会问问我,都不会的话我们与去思考,结果,两个人的答案各不相同,就吵了起来,最后一起算,,还是我的答案对,嘿嘿嘿嘿!气死他,气死他。
最后,他骑自行车送我回家,我到家之后,心里想,这一个下午可真快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