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活动皆课程”意味着幼儿从入园到离园各个活动及活动之间的过渡环节都蕴涵着一定的教育价值。平时我们都知道幼儿园各个活动是如何开展的,但如何提高一日活动的质量是我们一直所最求的,也就是优化一日活动。我在工作中一直努力追求着快乐的工作,让孩子快乐的成长,并在一日活动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活动中我主要从细节入手,让我和孩子一起成长。
一、 注重细节,把优化一日活动落实到计划之中。
不管什么样的活动都离不开周密的计划,只有做到心中有数才会临危不乱。孩子从一入园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既要让孩子快乐的游戏、生活、活动又要让孩子得到发展和提高。所以在一日活动中既有计划又体现幼儿的自主性。如在安排幼儿自选游戏中,不但要有老师提供的材料,也要有体现幼儿自主性选择的材料:玩某某材料、玩某某材料等。这个等就充分体现以幼儿为主体,给幼儿自主选择的机会。在计划中注意各个活动的整体性、有效性和各个环节衔接性,并充分体现每个活动和环节的教育价值。
二、 注重细节,分解每一个活动并落实到实处。
“把一日活动当课上,把课当游戏做”真正体现了老师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如为了让孩子学会轻拿轻放:我把孩子吵杂的声音录下来,然后突然放给孩子听,请孩子讨论刚才的声音好听吗?为什么?假如是你,你会怎么做?在孩子讨论后我才告诉他们,刚才的声音就是我们搬椅子时发出的声音,孩子们都难为情的笑了。于是我们一起学做小猫咪,轻手轻脚搬东西,并让孩子在观察中分析比较轻拿轻放的好处。在其他的环节中,我们都是一一讨论、实践,最后总结出好经验并养成习惯。
三、 注重细节,以人为本,提高活动效率。
现在的孩子都是家中的“小皇帝”,自理能力较差,而孩子在幼儿园的物品又比较多,如何解决物品的收放使我们当务之急的事。于是我把每张桌子作为一个组,有一个小组长(组长轮流当)。每组一个文具盒、物品盒。每次需要时由小组长发放整理,并且引导孩子讨论摆放物品的好方法。如用橡皮筋把铅笔绑在一起或插在笔筒里;剪刀放在一个可以插的纸茶桶上;橡皮放在小盒子里等等。平时带来的物品放在物品盒里并放在固定的地方。经过讨论和实践,做既节省了时间又养成了好习惯,孩子们也在做组长的活动中锻炼了能力,增强了自信心,也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四、 注重细节,让幼儿学会管理幼儿,提高活动的效果。
大班孩子已具备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和组织能力,因此我班每天的值日生就多了一件事,做好每个环节的执勤人员。如在喝豆浆时,一个老师消毒,另一个老师既要组织孩子洗手又要组织其余孩子的活动,有点顾此失彼。于是执勤人员就会用手势提示孩子轻轻地搬椅子、洗手、如厕、拿杯子、取饼干等。孩子在每次的值日生工作中既学会了管理别人,又学会了尊重别人自己应如何去做;既减轻了老师的负担又提高了自己的能力。
在一日活动中,我这个当老师的常常以挑剔的眼光对待孩子,恨不得孩子们个个十全十美,处处都能合乎我的标准。然而那一次孩子们对我的宽容却让我深深的感动,同时也启迪我对以往的做法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那天下午我组织孩子们续编故事,为了调动孩子的兴趣,我事先准备了三幅图片:白兔、大树、狼。由于没找到狼的范例,所以我参照狗的形象作了点加工处理,画了一只似狼非狼、像狗非狗的的东西。图片刚画好,孩子们立刻“呼啦”围了上来:“老师你画的这是什么呀?”为了避免课堂闹笑话,我决定先做做准备工作:“你们说这是什么呀?”“老师,是猫吧!”“不对,是狗!”“是……”孩子们争论得不亦乐乎。而此时的我只觉得万分懊恼:我这个孩子们心目中榜样竟然如此之差。“对不起,老师画的不好,老师是想画一只狼。”我一脸的愧疚。这时忠洲说:“老师,你画的真像呀,就是一只狼。”云云也从旁边随声附和“丁老师画的真好!”啪!啪!啪!孩子们自发地鼓起掌来。霎那间,一股难以言状的感动涌上心头。
五六岁的孩子对我这个成人尚且能如此宽容,那么我以往那种齐步走的统一管理模式,那种不尊重幼儿个性差异,扼杀幼儿创造性的做法应怎样改变呢?从孩子们身上我找到了答案。
教育现象学是“一门成人(包括教师、父母和其他与儿童成长相关的人)与儿童如何相处的学问。”[1]在其中,成人肩负着与儿童一起经历各种各样的事情的“使命”,并不断地反思自己对儿童的行动是否恰当。幼儿在园一日活动是幼儿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几乎时时发生着幼儿与各种规则(以教师有意或无意制定的规则为主)的冲突或对抗。可以说,幼儿不同程度地违反规则的现象从未间断过。本文拟采用教育现象学的视角与方法论,探寻幼儿违反规则的现象与体验,并反思其背后的教育意义与启示。
一、悬置:一日生活中幼儿违反规则的各种现象
所谓“悬置”,其原意为“加上括弧”,即把主观成分以及一切不是发自纯意识的知识放人括弧,然后将它们搁置起来。排除了主观意识之后,客体会把自己原本的面目毫无阻碍地呈现出来,这种客体的自我呈现即是“现象”。我们采取悬置的方法,借助在幼儿园的自然观察,获取了有关幼儿违反规则的6则案例,其“现象”呈现如下:
案例一:当研究者走进活动教室时,发现高高正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其他幼儿都在上课。研究者便悄悄走过去,问他为什么坐这儿,高高回答说是老师让他坐这儿的。研究者故意说那肯定是因为这儿是个好地方,高高答到不是的,是因为老师以为他调皮了,所以惩罚他坐这儿,而后说其实同学们都调皮了,但老师就让他一个人坐到这儿来。说完,高高露出了愉快的表情。
案例二:吃饭前,老师要求洗好手,安静坐好,高高还在玩玩具。老师问他洗了手没有,高高回答洗了,于是老师说洗手再玩玩具,容易把手弄脏,不卫生。高高又说自己没有洗手。老师便追问到底洗没洗?高高回答说没洗。老师接着就生气了:“那你刚才撒谎了?”高高说:“没有撒谎。”老师又问:“那你到底撒谎了吗?那样做对吗?”“不对。”“撒谎时你想什么了?”“我想不撒谎,可是我想玩,我就撒谎了。”说完高高安静地去洗手了,回来后非常兴奋。
案例三:老师安排亮亮在绘画区,亮亮不同意,要去积木区。老师便将他关进了教师办公室。研究者走进来,发现亮亮在墙角一边抽泣一边用手在墙角上画画。“我要爸爸买积木,我想回家,我不喜欢这里”。“为什么不喜欢这里?”“老师不好。”“是因为没让你玩积木,所以说老师不好么?"“是的。”“老师怎么不好?”“老师心不在焉,不像个老师,整天生气,挺不好的。”“真的?”“老师还无理取闹,不关心人,总是批评人,从不批评自己。”亮亮说完就过去把门使劲一推,门锁上了。“我不要她进来,老师真坏,坏老师。”[2]
案例四:户外活动下楼梯时,凯俊、达达、尘尘、壮壮4个小朋友边下楼梯边相互打闹,被园长看到,她批评了带班教师的粗心大意。到了活动场地,老师让他们站到旁边的一棵大树前,并对所有幼儿说不许他们玩游戏,因为他们下楼梯时打闹太危险了。五分钟后,尘尘跑到老师跟前问什么时候可以玩了,老师说:“回去好好站着,哪来这么多话!”十分钟后,凯俊、壮壮被“解禁”,尘尘和达达因为罚站时偷偷说话依然不被允许去玩。几分钟后,尘尘又跑到老师跟前问可以去玩了吗,老师依旧拒绝了他的请求。过一会,老师让达达去玩,因为这期间达达都低着头没有说话。尘尘第三次跑到老师面前问可以玩了吗,老师大声说:“你回去好好反思!”尘尘看着小朋友都在高兴地跑着叫着,便大声地哭了起来。
案例五:孩子们都坐成U字形。丁丁淘气地把坐在他旁边的佳佳推了一把,佳佳马上告诉老师。老师走过来,揪住丁丁的肩膀,把他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拽着往外走。丁丁的头快要缩进衣领里了,其他儿童看了“哈哈哈”地大笑。老师回头说:“谁在笑,我就请他出去。”[3]
案例六:孩子们在根据教师确定的主题“美丽的秋天”画画,老师走到强强面前时脸色马上“晴”转“阴”,质问他在画什么?强强说:“铁路。”“你看现在是什么季节?”“秋天。”“对呀,你看秋天有多么美丽的东西,你都不画,为什么要画铁路呢?”“我喜欢铁路。”“你以前画过铁路了,今天画秋天,比如树叶呀,水果呀什么的。”强强不说话了,继续画他的铁路,老师在旁催促:“快画呀!你总不能老画铁路吧。”[4]
在现象学那里,空间性、实体性、时间性和相关性四个范畴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世界的基本结构。[5]上述幼儿与教师要求发生冲突的各例现象,无疑都发生在特定的生活空间(如教室、楼道)里,由特定实体(行为、言语、材料等)带来特定的可感受性,使之成为连续的生存时间(集体教学、自由活动等)中的片段,并在其中与他人(特别是教师与同伴)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由此编织起幼儿生活世界的立体现象维度。
二、还原:幼儿在园一日活动中违反规则的体验
在教育现象学中,还原的目的在于以生活体验的特殊性,指向存在的普遍性。我们将努力抛却任何先人为主的观念前提和伦理干扰,去真切地感受、平视和明了这些案例中幼儿对违反规则的体验,从而还原处于规则冲撞中的幼儿的所思、所想与所感。
(一)无奈——乐于获取惩罚
在案例一中,高高在课上违反了规则,于是受到了教师的惩罚。当问及原因时,高高的老师说:高高好动,所以经常被单独“请”出来,坐在书架旁边。这使高高可以在老师不注意时翻看书架上的卡通书,久而久之,高高在上课时便主动违反规则,目的是得到自由看书的机会。可见,高高在其生存空间与生存时间内对违反规则的第一个体验是接受——通过惩罚获得“特权”;第二个体验是高兴——表情愉悦,可以自由做喜欢的事情。从生活的空间性和生存的实体性角度分析,案例一呈现给我们以下内容:高高违反规则的目的在于脱离教师的“掌控”,获取独立的自由活动的空间,从而可以随心所欲地翻看书架上的卡通书。这也就提示我们,并不是所有的惩罚都伴随着痛苦的体验。在某种情境下,幼儿违反规则是为了能够自由地游离在教师的视野之外,随心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二)抗议——不满于教师制定的“规则”
在案例三中,亮亮在其生活空间内的体验首先是失望,因为老师拒绝了自己的提议,其次是委屈,所以他会向作为“外人”的研究者“控诉”其老师的行为,再次是愤怒,所以他走过去把门使劲一推,把门锁上,不让老师进来。亮亮的这一体验说明,当教师的规则没有说服力时,幼儿会产生强烈的不满,并以自己的方式对教师的行为提出“抗议”。这也就提示我们,当幼儿的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幼儿会“奋起”反抗,据理力争。
(三)忍受——暂时屈从于教师的权威
在案例五中,丁丁在活动室内推了佳佳一把,此时丁丁的体验是得意,因为他成功地攻击了一个比自己弱的幼儿。但是,当“象征正义”的教师出现时,丁丁马上处于被惩罚的境地,此时他的体验为失败,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减轻惩罚,他尽力把头往下缩,可见此时其可感受性体验为害怕。丁丁的这三种直观体验告诉我们,当幼儿欺负比自己力量弱的同伴时,教师的适时介人会让幼儿暂时屈从于教师的权威,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欺负行为,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继续欺负弱小者。
(四)承认错误与讨价还价——降低被惩罚的程度
1.承认错误——短暂的内疚。
在案例二中,高高在活动室内承认错误的同时产生了可感受性体验,那就是内疚,意识到自己撒谎不对,但是在高高内疚体验的背后,我们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高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继续玩玩具而不去洗手是不恰当的,因此他的内疚必然是短暂的,他不会从根本上反思自己行为不妥当的地方。同时,这种短暂的内疚还可以博取教师和同伴的原谅,恢复教师对自己的好印象。
2.讨价还价——减少被惩罚的时间。
在案例四中,尘尘第一次去问老师自己什么时候能玩时,产生了两层体验,一是充满希望的可感受性体验,他猜测老师可能会允许自己去玩了。在遭到拒绝后,尘尘产生的第二层体验依然是满怀希望,因为他从教师的言语中认识到只要自己好好表现,老师就会允许自己去玩的。于是他好好表现了几分钟后又去找老师,但遭到了教师的又一次拒绝c此时,尘尘产生的体验是疑惑,老师是否发现自己在罚站期间和达达说话了。第三次,尘尘走向老师时的可感受性体验为充满信心,他觉得自己这次表现够好了,肯定符合教师的要求。但是没想到,老师再次拒绝了,并要求尘尘继续反思,尘尘终于忍不住哭了。尘尘的努力显示了幼儿在违反规则时,会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争取减少被惩罚的时间或程度。这一现象折射出幼儿在受到惩罚后经常会“缠”住老师不放的动机与目的。
(五)置之不理——不满于教师的干涉
在案例六中,教师强制幼儿画美丽的秋天,强强因此产生的体验为不满,因为他喜欢画铁路,为什么非要画秋天不可呢?于是,强强对教师的要求置之不理,继而产生了气愤的可感受性体验。这则案例告诉我们,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教师经常会按自己的想法指点幼儿的行为,很多幼儿可能因此改变自己的想法,但类似强强这样个性很强的孩子则会坚持自己的想法,由此出现的结果是教师对这些孩子的评价都较低,其对幼儿身心健康的伤害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反思:还原幼儿违反规则体验的教育意义
(一)应了解幼儿违反规则的真正目的,满足幼儿“不切实际”的合理愿望
在案例一与案例六中,两名幼儿违反规则的行为有所不同,但最终目的却相似,都是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就提醒教师在具体的课堂情境中,应根据具体的情况满足某些幼儿看似不合理的合理要求,同时赋予幼儿一定的责任,让幼儿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时也能达到一定的发展目标。满足幼儿部分合理的愿望并不是纵容更多的幼儿去违反规则,而是满足幼儿的好奇心与自主冲动,这种做法同样可以让幼儿感受到规则的重要性,如果教师能对幼儿喜欢做的事提出相应合理规则的话。
(二)应帮助幼儿做到“言行一致”,内化规则,并创设有吸引力的环境
在案例二中,幼儿言不由衷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此时教师需要向幼儿解释这种行为的危害,并帮助幼儿把规则真正内化到自己的行为之中。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创设有吸引力的环境,利用环境与材料的新颖性抓住幼儿的注意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
(三)应洞察幼儿违反规则后的真实态度,严厉惩罚幼儿的不良行为
在案例五中,虽然教师惩罚幼儿的做法有待商榷,但在日常教育和保育过程中,教师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发现幼儿违反规则后的真实态度,对幼儿不良行为必须制止,并给予严厉的惩罚。当然这种惩罚应伴有教师适时的引导与要求,才能从根源上帮助幼儿改变自己的态度与行为。
(四)应修正不合理规则,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在案例三中,幼儿不是故意违反规则的,而是规则本身出现了问题。这就提示我们,在一日活动中,教师要不断地审视规则,区分出哪些规则是幼儿必须遵守的,哪些规则是可以灵活对待的,还有哪些规则是可以灵活运用的。教师应不断建构对幼儿发展有利的规则。另外,在执行规则时,教师不能给幼儿“有机可乘”的错觉,使幼儿有机会挑战教师的权威。这就需要教师灵活地处理可以调整的规则,把对幼儿的伤害降至最低。
(五)应换位思考,机智地处理违反规则的幼儿
在案例四中,尘尘的三次要求都遭到了教师的拒绝,尘尘最后忍不住哭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教师应换位思考,切身体会幼儿的心理感受,机智地对待幼儿,[6]促使其主动地承认错误。逼幼儿承认错误是教师缺乏教育智慧的表现,应予以克服和改正。
我们班上有些小朋友洗手的时候会漏掉步骤,这与小朋友在家里的时候的家庭教育有关,在家的时候家长没有让孩子养成洗手的习惯,导致有些孩子在刚进幼儿园时,他们不愿意主动去洗手,洗手的时候会偷懒,会漏掉步骤。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提出,幼儿教育要保教结合,寓教于一日活动之中。又提出,要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初步的自理能力。在完成这些任务时,生活活动有着其它活动不能替代的作用。幼儿园的生活活动,是指幼儿入园、进餐、喝水、盥洗、入厕、睡眠、离园等环节的活动。它是幼儿一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洗手是幼儿一日生活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更是幼儿们每天必需经历的。饭前、便后要洗手;喝水前要洗手;运动后要洗手;吃水果前要洗手……每天每个幼儿在幼儿园洗手的次数最少也要6、7次。幼儿养成和习得良好的洗手习惯的过程是幼儿有规律作息,积累文明生活经验的过程;是体验健康安全生活的过程;是适应集体生活,感受共同生活乐趣的过程;是学做自己的事情,积累自理生活经验的过程,可见洗手的重要性。我们都说要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可偏偏忽略了这些习惯主动性的培养,而习惯以命令、指示的方式去要求他们该做什么。特别是低龄幼儿的家长大都抱着孩子还小,不放心的心态,去“帮助”孩子做一些其实他们完全可以自己做的事;有些老师也会为了避免一些麻烦,去“帮助”孩子,为他们代劳,这样只会助长依赖性,成为幼儿健康发展的障碍。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积极运用各种教育手段为幼儿的发展创设有利条件。平时带班中,我感到我班幼儿虽然年龄小,但是经过成人的引导和幼儿自身的努力,完全可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幼儿园一日工作流程有以下几方面:入园、早餐、早操、集体教育活动、游戏、盥洗、午餐、入厕、午睡、午餐、户外活动、室内活动,离园。
每次最让我茫然的是在这些环节与环节的过渡之间该怎样保证幼儿的自主地位,然而在《指南》中明确表示在幼儿园活动中要以保证幼儿主人翁的地位为前提,保教并重,并让幼儿寓教于乐,与之小学相比,小学注重的是教,小学生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而幼儿则不一样,自我意识能力差,所以在一天的活动中,老师是必须跟着幼儿一起活动。作为幼儿教师,每日的工作是很繁琐的,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爱心,全心全意的对每一个孩子,为幼儿营造一个快乐舒适的环境,丰富幼儿的一日生活,让孩子自主游戏。
当然,现在回想自己在组织活动时,也还存在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如活动时间不能很好的把握控制;环节与环节的过渡有时很勉强,不自然;面对幼儿的答非所问或天马行空的提问,我有时很无助,不知所措、、、、、、记得,在一次美术折纸活动的幼儿操作环节上,由于一开始我没有很好的交代清楚,加上我出示的教具很小,致使幼儿在操作时很迷茫,有点儿手忙脚乱,效果不是很好,尤其幼儿作品的完成质量很差。后来通过自己的反思,慢慢学习,目前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
如今,每当看着孩子们笑容满面的拿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向家长展示时(如折纸:房子、小青蛙、小狗等,手工制作:美丽的花环、星星棒、风向带,绘画:收获的秋天、高楼大厦、百变的蘑菇等等)对此,我由衷的高兴自豪。虽然有进步,但是我想以后的专业道路还很漫长,还得继续不断琢磨、努力,反思自己的每一次活动,走进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尽量让他们成为活动的主人。
于是,在往后的一日工作流程中我尝试把自主权还给孩子。给孩子们自己支配自己的权利和机会,让他们根据情况决定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学习合理地使用时间,安排自己的活动。通过这种锻炼,可以使孩子形成自主、主动的个性品质。同时,也为幼儿今天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有趣,更好的适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