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加工协议书
甲方(供给方,受托方):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需求方,委托方):
甲方为各系列数字电测仪表专业生产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以OEM代加工方式委托甲方,定牌生产各系列数字电测仪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xx科技有限公司以OEM方式为乙方定牌生产各系列数字电测仪表,按甲乙双方所签订单(合同)为乙方生产产品。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产品。
2.甲方提供乙方或其客户的产品网络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对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对产品升级。
4.对于乙方要求甲方对产品进行更改或功能扩充,双方进行协商,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费用,甲方在最快时间内对产品进行修改并提供给乙方。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OEM加工产品的价格,应低于甲方同类产品对外销售价及甲方给代理商的销售价格。
6.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在半个月前通知乙方。
7.甲方不得泄漏乙方让甲方代加工产品的各种信息。
8.合作期间甲方免费提供各系列代加工产品的成品样机给乙方,若双方解除合作乙方应在1个月内退回给甲方。
9.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
10.甲方应向外界不泄露与乙方的相关合作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产品的OEM加工价格,低于甲方产品对外销售价及给代理商的销售价格。
2.乙方可获得甲方的互联网在线技术支持和电话技术支持。
3.乙方销售过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坏甲方自主品牌产品的经营及品牌宣传等。
4.乙方可自行设定OEM产品的直接用户价。
5.乙方可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上门技术支持和服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尽力推广OEM产品,并及时支付款项。
7.乙方单位已不存在或变动,必须尽快告知甲方。
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修改其产品,进行非法销售等。
第三条质量保证
1.甲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2.所有定牌产品甲方都须获得认证及提供权威机构出示的产品检验报告。
3.甲方须按乙方的要求在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4.甲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5.乙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与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
6.甲方生产定牌产品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甲方书面同意。
7. 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24个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甲方应免费给予更换。
第四条 产品交货及运输
1. 合同交货履行地点: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指定地点。
2. 产品运输使用中铁快运或快递方式由甲方负责承担运费,航空方式则由乙方负责。
3. 乙方收到产品后若有产品质量及发错货等异议,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及时处理或退回有异议的产品。
4. 甲方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延迟损失按合同额每天按1%给予罚款,最高不超过10%。
第五条 OEM代加工产品型号种类——加工型号详见——附件价格表
注:甲方不得销售贴有乙方公司名称、型号、商标等混淆乙方的产品给第三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付款方式如下:款到发货
原则上按以上付款方式执行,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以签订的生产加工合同为准。因甲方质量原因造成的产品退货,甲方应在7天内退还该批退货产品的全部金额给乙方。
第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的有限期限为两年,在两年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本协议有必要延长,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后延长。也可另签新协议。
第八条 协议解除、终止及责任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单位已不存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修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非法销售等,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法院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条 附则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每页须经签字、盖章、乙方支付甲方所需的款项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附件
本协议附OEM产品价格表:见OEM代加工协议附件——数显电测仪表价格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邮编:325604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行: 开户行:
户 名: 户 名: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2代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乙方愿意采购设备、雇佣劳工为甲方代加工——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共有事项
1、甲方愿意常年提供生产订单给乙方加工。
2、乙方愿意购买**台***机器,为甲方常年加工**产品。
3、加工费标准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详见附件一《加工费标准确认单》)。
4、订单量和产量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二《订单量、产量计划书》)。
5、若遇特殊时期或者特殊环境,特别是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等原因致使订单量、产量不能满足对方需求时,未能满足方应主动提出协商申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订立相关的应急预案或者应急处理机制。
6、双方应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结合工厂现有的设备状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客观条件,共同协商确定产品的质量标准或质量计划。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合理排列生产计划,必要时须插单满足客户需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质量标准和交期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做好客户验厂的相关准备工作,比如:清洁卫生、员工着装、现场纪律、安全规范等等。
4、甲方须按照事前确认的加工费标准、金额和付款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给乙方。
5、当现场因设备、人员等原因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时,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共同处理好客户需求。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事前确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事前确定的订单计划,合理提供生产订单,以满足设备和工人的有效利用。
3、乙方须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合理排列生产计划,必要时须插单满足客户需求。
4、乙方须做好现场卫生、安全、环境、纪律等日常管理,有义务配合甲方接待客户参观工厂或者验厂。
5、乙方须根据事前确定的质量标准严格组织生产,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甲方订单。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加工费标准、结算方式按时结算加工费给乙方时,须按***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未能按照事前确定的订单量给乙方生产时,按照**标准补偿乙方的误工费和设备的合理折旧费。
3、因乙方的生产责任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客户退货、索赔时,乙方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
4、乙方若因生产组织不力,严重延误了客户交期,造成客户投诉甚至取消订单时,须按照**标准赔偿甲方。
五 其他事项
1、当甲乙双方产生纠纷或者合作争议时,首先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调解,可提请厂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2、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此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3零件代加工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为乙方加工零配件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式加工零件,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具体明细见附表。
二、乙方须按照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
三、:付款方式: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乙方工厂,经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一次性付清货款,甲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表:零配件加工明细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4食品代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xxx增值税号码:xx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x有限公司地址:xxx邮编:xxx电话:xxx传真:xxx银行xxx银行户头号码:x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x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x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x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xx。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x年x月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xx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x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x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x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xxx加工方:xxx
代表人签字:xxx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姓名:xxx代表人姓名:xxx
xxx有限公司(盖章):xxx有限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