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电保证书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白云大队:
兹有广州市运输交易市场(新市)华泰货运部在人和镇白象岭杨尾岗庙企路地段于04年10月2日建成的厂房、宿舍、办公楼等建筑物共3栋,总建筑面积共3082.50平方米,现申请用电报装(增容)手续,并保证依法、安全、规范用电。厂区内的用电线路铺设及用电安全规范报相关部门核准。如因违反规范或发生用电以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当国家建设需要时,保证无条件服从规划要求。
用电单位名称
(盖章)
(时间)
联系人:
电话:
2用电保证书
广东电网公司中山供电局三角供电公司:
我方现申请用电KVA,生产设备有谐波源设备,按照国家的规定应采取足够措施整治谐波,具体保证如下:
一、同意出资安装谐波在线监测仪和远程监控系统,保证该监测仪和远程监控系统能实时监测谐波电压、电流(谐波电流能测试到25次)情况,并能输入设置各次谐波电流允许值和谐波电压总畸变值,当谐波电压、电流超标时能提示记录相关数据。
二、保证滤波装置的总开关必须与谐波源设备的总开关进行联锁,具备同时投切功能,当谐波源设备投入运行时,滤波装置必须投入运行。
三、保证通电前,根据谐波源设备产生的谐波情况配套安装好滤波装置,并经谐波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接电投运。
四、我方将接受贵公司定期和不定期谐波现场监测和远程在线监测,确保谐波电压、电流符合国家标准。当电压、电流超标时,我方当即停止用电,直到安装调试好滤波装置,并经供电方谐波测试合格后才正式用电。
五、我方将确保谐波在线监测系统和滤波装置正常运行和维护,当监测系统和滤波装置发生故障时,我方应在24小时修复,否则将停止用电。
六、由于我方谐波超标给供电方或其它客户造成损失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特此保证。
用电方(盖章)年月日
3安全用电承诺书
为了规范安全用电,保护本公司和大厦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本公司承诺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不私接电源,不使用各类电加热设备,不使用各类大功率、超负荷电器,不在楼内给电动车类的充电电池充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电器设施不得擅自修理,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条 不在大厦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四条 不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大厦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
第六条 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切断电源。
第七条 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不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 严格用电安全,杜绝不安全用电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由于不安全用电所产生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